教育部會計處長 黃永傳爆惹非議
《我見。我聞。我思。》李邁專欄
今歲農曆春節前,中部地區國立大學的校際之間,出現了流言蜚語,非議的矛頭戳向現任教育部會計處長黃永傳其人,詬病的話題則隱隱約約地表示,黃處長在某所大學主計主任的異動調派上,因嚴重違反了人事作業的程序,進而引發了該所大學教職員工們的不滿反彈。
至於黃永傳處長到底「惹毛」了那所大學?又因何程序問題「惱火」了學校的眾怒?攸關這些重點的主要訊息內容,則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農曆年過後,上揭繪聲繪影並不具體的傳聞,出現了如下眾口鑠金的言之鑿鑿:
一、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主計室主任王麗珍,因任期屆滿奉調派至國立勤益大學擔任該校主計主管乙職,王員之所遺職缺,則由現任國立高雄大學主計室主任張莉麗調補,惟在江員之人事異動調派之前,負責該項作業的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未按照程序,事先並未徵詢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校長謝俊宏的同意,因而引爆了軒然大波。
二、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知悉此情的教職員工們,信誓旦旦的對外「爆料」,他們確信也證實此次學校主計室主任王麗珍所遺職缺,由國立高雄大學主計室主任江莉麗調補乙事,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確實是違背程序的「黑箱作業」。
三、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咸認,此次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違反人事調派作業程序,事前沒有告知校長,徵求同意的擅作主張,完全視校長如無物,完全是漠視歧視台中科大,是非常嚴重的行政違失。
四、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校園內,針對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質疑與抗議的聲浪四起,不滿情緒刻正朝負面的宣洩醞釀之中。
《新華報導》獲悉上述輿情反應之後,旋經召開編輯會議,認為茲事體大確有一探究竟之必要,遂遴派資深文教記者,實地採訪設法循線了解翔實,另也透過本刊網路社群,動員關心此事的觀眾讀友能「共襄盛舉」設法提供內幕資料,讓我們共同窺其全貌,評斷是非曲直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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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字「戲碼」的「主角人物」有二:
一、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
二、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有關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相關個人基本資料的介紹,本刊不擬贅絮,觀眾讀友若有需要,煩請自行上網搜尋。
至於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確屬一所歷史悠久、聞名遐邇、師資水平超群、莘莘學子優良的技職教育翹楚,惟有關該校之木鐸典範、杏壇流芳等如數家珍,雖然不勝細數,但因皆非本次專欄主題,所以只能忍痛割捨按下不表,故有關該校之簡介,僅好參考網路的公開揭露資料暨該校之組織規程,將之彙整排列略約如下,俾供參酌。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簡稱台中科大)是一所位於台灣台中的科技學府,校史可追溯日據時期西元1919年創設的《台灣公立台中商業學校》,民國88年7月1日改制為《國立台中技術學院》,直至民國100年12月1日整併《台中護專》升格為《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該校分為三民校區與民生社區,設有商學院、設計學院、語文學院、資訊與流通學院及中護健康學院等五個學院暨各個學院下設之科系所,另該校尚有附設進修學院、附設空中學院。
根據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現行之組織規程,該校下設之行政單位計有:
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研究發展處、國際事務處、圖書館、電子計算機中心、職涯及諮詢輔導中心、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進修部、推廣部、秘書室、軍訓室、稽核室、人事室、主計室(主計室設置主計主任一人、得依法分組辦事,設置組長、專員、組員、辦事員及書記等若干人。)
根據民國105年統計資料顯示,該校現有教職員工高達500人,現有學生15000人。李淙柏教授係該校首任由選舉方式產生的校長,渠任期自民國96年7月1日起至民國104年7月31日止。謝佳宏教授係該校第二任由選舉方式產生的校長,於民國104年8月1日任職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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邇來在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的校園輿論之中,教育部會計處處長成為了「眾矢之的」,針對黃處長「矮化」台中科大,將台中科大視為「次等大學」不友善的不當舉措,出現了二種不同類型的「人民」聲音,一種是理性的質疑,另一種則是非理性的詌譙。
本刊在此特鄭重聲明,《新華報導》一向主張理性,素來不同意非理性,針對任何議題,無論反對也好贊同也罷,《新華報導》一視同仁都表尊重,我們非常歡迎善意的批評具體的建議,但是我們堅持反對「草泥馬」式的情緒化人身攻擊。當然我們同樣也會理解校園中因為「公民不服從」,難免會出現受到無禮對待後的無奈激烈反應,綜上所言,我們省略非理性的詌譙謾罵,謹將校園中理性的質問合理的質疑,以及正當的抗議譴責等「人民的聲音」,經過歸納整理後,將之轉播放送給觀眾讀友「傾聽」。
(一)追溯回想民國96年7月1日,我們學校第一屆由我們選舉出來的校長李淙柏教授,剛剛上任沒過幾個月,正巧碰到學校主計室羅家福主任申請退休,為了調補渠之遺缺,記得當時擔任教育部會計處處長的陳春榮先生,曾經一再備函親自向李校長推薦名單,請求李校長能圈選,但是李校長對陳處長所提出的名單人選都不表同意,後來就我們所知陳處長非但沒有不高興,反而對外表示:「我必須要尊重校長的意見,因為校長是負責推動發展校務的機關首長,我不過是一個會計幕僚的主管而已,我有絕對的義務幫助校長找到一位他既同意而且優秀的主計主任。」後來經過陳處長耐心地協調,最後決定尊重李前校長的建議,由當時擔任本校主計室主任王麗珍組長原地晉升調整為本校主計主任,這是一段曾經發生過的確實歷史,我們迄今對陳春榮處長絲毫沒有「本位主義」,尊重校長協助學校的長者風範難以忘懷。
但是這一次學校主計主任的調整案,同樣是我們選出來的第二任「民選」校長謝俊宏教授,事前居然完全不知情,事前教育部會計處長黃永傳完全沒有行使事前告知的義務,更別說是拿名單讓謝校長圈選同意了。
為什麼會今非昔比?為什麼會發生如此離譜的「一處兩治」、「雙重標準」?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期期不以為然,在必要時我們將視日後的事態發展,為我們的校長伸張程序正義,並向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表達最嚴厲的譴責,一切嚴重的後果均將由陳永傳負完全之肇事責任。
(二)適值本校主計主任調派風波甚囂塵上愈演愈烈之際,我們懇請貴為教育部處長的黃永傳,能趕緊抽空駕臨本校向全校同仁公開宣達表示:「有關貴校主計主任之升遷調派,事前無需經過校長同意,本處長一個人就可以擅專獨裁,貴校校長只能遵命,不得抗命更不得表示異議」,我們希望能藉由黃處長的嘴巴消弭我們的疑議,爰杜悠悠之口。
(三)打從大學校長之職務,由「官派」改為「民選」之後,大學校園已堂堂邁入了嶄新的民主時代。我們對此次教育部會計處處長不尊重「民選」校長,民主開倒車的「官僚」作風,感到悲哀可恥,我們對教育部黃處長瞧不起台中科大,根本是在踐踏校園民主的擅作主張,提出最強烈的抗議。
(四)此次人事風波,教育部會計處處長是始作俑者,應負完全過失責任,黃處長不應該於犯錯後還死不認帳,反而振振有詞地推諉卸責,一拗再拗,我們對黃處長知錯不改有失官箴的最壞示範,嗤之以鼻感到不恥。
(五)我們想試問教育部黃永傳處長,你和國立高雄大學主計主任江莉麗兩人到底有何關係?為什麼江主任被其他大學校長拒絕後,你還是逕自硬將她調派到我們學校呢?你為什麼膽敢違反程序冒犯了如此的大不諱,非要將江莉麗搞到我們學校來不可呢?
為了維護主計主管的超然立場及正派形象,為了避免啟人疑竇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無稽聯想,我們建議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應立即以負責的態度主動出面闢謠,澄清事實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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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時日中部地區國立大學的校際之間,針對教育部會計處長黃永傳違反程序鬧騰出了如此偌大的動靜觀瞻,也紛紛出現了一些客觀的持平看法:
(一)教育部會計處處長王永傳,不是機關首長也不是大學校長,充其量不過是中央主管機關隸下的一個幕僚單位主管而已,我們對他的僭越行為,以及他自我權力的膨脹深深不以為然。
(二)這次台中科大的主計人事風波,是從未發生過的「首例」,也是違反程序慣例的「惡例」,此例一旦成例,其對大學校長行政威信所造成的嚴重影響,可謂至深且鉅。
(三)我們建請國立台中科技大學謝俊宏校長,務必據情據理堅守原則力爭到底,千萬不要隨著黃永傳處長的「魔咒」與之共同起舞,淪為創造惡例的始作俑者。
(四)我們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能慎重此事,千萬莫要任由黃永傳處長再行擅為,最後搞到斯文掃地、臉面無光,無法妥處後遺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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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會計處長黃永傳在處理國立台中科技大學主計室主任的調派異動作業上,違反程序慣例,惹發譁然的爭議風波,本刊專案文教記者,特別專程走訪請益中部地區具有這方面知識的行政法律等各界社會俊彥人士,謹將渠等精闢見解歸整供參:
(一)警察局長、主計主管、人事主管、政風主管等之升遷異動之前各相關主管業務機關主管,要不要事先將遴選名單送交所在機關首長,特別是經過選舉產生的縣市長的同意,這個問題曾經爭議不斷,惟經過了多年來的磨合,早已確立了事先必須徵求所在機關首長的共識,成為了這方面的人事調動作業上的必要的前置程序。
(二)國立大學校院之校長開放「民選」後,為了尊重校長的行政職權,為了落實校園民主,各大學主計主管的調升異動,當然必須經過校長同意,這已是無庸爭辯的普通常識,我們認為以這次發生在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的主計主任調動案而言,離譜的不免讓人錯愕咋舌。
(三)會計工作不是為了會計而會計,而是為了協助校長正常推展校務而會計,會計處是教育部的幕僚單位,主計室是校長的幕僚單位,由是之故,主計主任的升遷異動當然要經過校長同意的必要程序。
(四)我們認為貴為教育部會計長的黃永傳斷不可能不知要事先經過校長的同意程序,我們認為黃處長明知故犯難辭其咎。
(五)以國立台中科技大學此次所發生的案例而言,事前國立高雄大學的江莉麗主任與國立台中科大的謝俊宏校長完全未曾謀面而且素昧平生,日後一旦江員貿然調入學校,請問主官與部屬如何面對?校長的行政領導管理威信何在?
(六)此次台中科大的主計人事風波除了違反程序外,是否尚有其他隱情,殊值懷疑亦值探究。
(七)我們認為針對此事,為了平息風波消除疑慮,俾免影響主計人員聲譽,教育部會計處處長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做一個適當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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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專欄文字截稿前,一位熱心讀友向《新華報導》編輯部「爆料」:
(一)我們已掌握教育部會計處處長黃永傳濫權違失的具體內幕暨內情資料,將視未來的狀況發展,據實揭露。
(二)我們提醒黃永傳千萬不要高估自己、低估別人,錯估情勢。
(三)我們認為黃永傳處長不妨考慮主動出面認錯道歉,向大家說一聲「下次不敢了」,對整件風潮的平息或許還有轉圜的機會,一昧地耍小聰明搞小動作是解決不了大問題的。
(四)《孟子離婁》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待續)
主辦會計人員應依法定任期輪調沒錯,但要內升而不從各大學找現任主辦會計平階輪調,似乎也有因人設事之感,為了一個內升而掀波沒必要,同一個學校待久了的人內升而不向外歷練發展,可能會限制了視野觀念,所以尊重是對的,但一定要內升恐怕没這麼個規定吧?
回覆刪除現在還有一些國立大學的簡任主辦主計人員逾5年8個月還不調動,這才是要去看一看有沒有人謀不臧的問題,是不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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