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說方昇茂不必列席備詢 議員又將如何出招?
鄭杰\臺中報導
臺中市議員黃馨慧等人在市政總質詢時要市府顧問方昇茂列席備詢,市長林佳龍以「尊重體制」四字拒絕,林市長之所以「鏗鏘有力」的為方昇茂「擋」子彈,是接受了法制局長陳朝建及人事處長陳杉根的「資訊」,林市長在議事廳面對楊正中議員質詢時,頭轉向陳朝建、陳杉根備詢位置的方向,脫口說出「資訊」的來源。
府會因「方昇茂議題」吵的不可開交、也幾乎翻臉之際,經大會主席林士昌議長裁示函文內政部釋疑,才暫時讓「烽火」不再綿延。
日前,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竊喜的公佈「中市議會要求市府機要顧問至市議會總質詢備詢,並函文內政部釋疑此要求是否合法,解釋函日前出爐。公文明確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規定,機要顧問並無列席報告、備詢及說明之法定義務,除非兼任重要職務,則非不得列席。」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顧問方昇茂目前並未兼職,無須列席備詢,市府一切符合法規,依法辦理。」
事實上,內政部就市議會的解釋函結果是怎樣、市府收到公文後會如何出招?府會人士早就預期到了;當時議長的裁示也是一種舒緩府會緊繃對峙、劍拔弩張的因應之舉。
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對法條規定之「嫻熟」程度,不得不讓人佩服;不過,這項專長應該是在學堂面對學子的。問題是,陳朝建「教授」局長若將教學生那套方法帶進議事廳,將「頭頂長珠」、「見多識廣」、「菁英中之菁英」的議員諸公也當成學生「說條解規」,倒背條文以顯赫自己對法規的嫻熟,進而顧左右而言他,議員諸公可是不吃這一套的。
當議員諸公詢問陳朝建「有沒有」、「行不行」、「能不能」時,陳朝建一起來即開口唸起法規條文,有議員不耐其煩隨即要他閉嘴坐下,這讓他以為用這種招數方法,即能閃避議員要的答案。
不過,陳朝建對於議員質問「有沒有」、「行不行」、「能不能」的問題時早已了然於懷,答案也在議員還沒有叫他起來回答之前即已浮現,但不行的說行,是會有責任的;行說不行,有違主子意思,也會讓團隊難堪,乾脆背條文給議員聽,反正議員也未必瞭解、甚至聽不懂,因為「雞同鴨講」。
議員要方昇茂顧問列席備詢的理由,是他身兼果菜市場董事長,眾所皆知,果菜市場是攸關台中市蔬果供應的「要務」,議員基於職責要詢問業務情況也理所當然。不過,方某為了避免被議員質詢,遂在高人指點下於敏感時刻,辭去了董事長職務,脫離了「除非兼任重要職務,則非不得列席。」規定的約束,這可是要讓黃馨慧等市議員氣的直跺腳了!
方昇茂顧問在市府上班,分別在七期市府辦公大樓及豐原區陽明辦公大樓,同時擁有2間個人專屬辦公室,尤其是陽明大樓3樓的辦公室是和林佳龍市長共同使用,若無被市長授權辦理重要「業務」,豈能享有此待遇的道理?早就和其他「酬庸」性質、打入冷宮等顧問、參議、參事、技監共用一層辦公室了,毫無凸顯個人承辦「重要」性業務的空間。
府會人士皆知,新朝掌權伊始,盛傳方昇茂顧問手操人事調整升降大權,之後市府成立「人事5人小組」,組員中方昇茂居其一,且有一言九鼎的本事。
公務員歷經國家考試,要跨進公務部門的門檻相當困難,是千人擇一的菁英份子,歷經專業試煉、累積行政經驗,才有今天的職務。
不過,市府有些公務員的仕途走向,卻在方昇茂等人手中一夕遽變,有些官員被方昇茂召見時即被表明的說「有人要這個位置,你要辦理退休!」毫無尊嚴的對待,也凸顯方昇茂對文官不屑的權勢嘴臉。
不過,市府有些公務員的仕途走向,卻在方昇茂等人手中一夕遽變,有些官員被方昇茂召見時即被表明的說「有人要這個位置,你要辦理退休!」毫無尊嚴的對待,也凸顯方昇茂對文官不屑的權勢嘴臉。
人事處長陳杉根曾對本刊記者表示,人事升遷降調他沒有這麼大的權力,言下之意,他是一顆接受上頭指令的橡皮圖章製作人事命令公文罷了?若屬實,則陳杉根的無權,更加凸顯了方昇茂的有權,也印證了人事重要業務,操在方昇茂手中?
「人事權」是市長的權力,市長用人議員諸公無權置喙,也幸好方昇茂的人事業務是市長的專屬權力,在市長授權下運作,就算是很重要的業務,但基於法規的規定,議員諸公沒輒、也沒皮條、又能奈我何?
至於方昇茂是否還有在檯面下的重要「業務」,是議員諸公所不得而知的?則有賴議員諸公持續發揮名偵探柯南的精神了,否則這口鳥氣又如何嚥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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