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臨時約僱人員今年聘用簽約只簽3個月,這意味著有人將不再被續聘?
鄭杰◎臺中報導
臺中市議會臨時約僱人員,今年聘用簽約只簽3個月,換言之,到了月底即將重啟續簽手續,不過,最近他們收到通知,將再延長一個月,直到4月底再簽。
3個月一簽,是一反過去一年一簽的慣例?據了解,本屆議會臨時約僱人員僅簽約3個月,這也是意味著到了4月底在現任者當中,會有人因「背景」、「關係」等因素,將不再被續聘?
是否如此,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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