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失控毀損救護車輛 吉安警依妨害公務究辦
記者董唯宣\臺中市報導
吉安分局吉安派出所於本月(1)日晚間接獲報案,在吉興五街附近有民眾受傷坐於路旁。經警方趕赴現場查證,受傷之蔡姓男子(56年次)當晚與友人黃男夫婦及友人共4人於住家飲酒。席間蔡男疑因不滿友人肢體動作,突然情緒失控向友人丟擲椅子,引發黃男上前護妻並與之理論。雙方在肢體衝突過程中,蔡男右手臂遭利刃劃傷,隨後蔡男負傷離開現場,體力不支坐於路邊。
救護人員與警方獲報到場協助就醫時,蔡男因處於泥醉狀態,不僅不配合救護,更突然揮拳敲擊救護車後門,導致車輛板金毀損。現場員警見狀立即與消防隊員將其制服並強制送醫。針對蔡男毀損公物及妨害公務之犯行,警方已依法蒐證偵辦;另針對黃男涉嫌傷害部分,警方亦已完成證人筆錄製作,全案將函送花蓮地檢署究責,絕不寬貸。
吉安分局嚴正呼籲,親友聚會飲酒應量力而為,切莫因酒精催化導致情緒失控。若發生糾紛應保持冷靜,撥打110請求警方協助,嚴禁以暴力手段解決問題。警方對於任何挑戰公權力、毀損公物或破壞社會秩序之行為,必將秉持「執法零容忍」之立場,堅決捍衛社會治安與公務執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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