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走失緊抱玩偶暖心警察協助返家
鄭杰◎臺中報導
中市警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巡邏員警吳東育、王兆雲110年1月25日15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熱心民眾報案表示在臺灣大道、中華路口前有一名年約3歲的男童走失了,又無法說出自己的名字,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了解。到達現場後,一名熱心民眾向警方表示看見男童拿著玩偶站在路旁,也不見其他大人在身邊,因此趕緊撥電話報警,請警方協助。
吳員猜測該名男童僅約3歲左右,抱著玩偶且神情相當慌張,便親切詢問男童:「你叫甚麼名字?」,但因男童年紀還小,無法清楚表達,因此,吳員向男童說:「那叔叔抱你去找媽媽好不好?」,男童一聽到媽媽,因此卸下心房,便跟吳員說:「好!」。吳員心想男童年紀還小,又抱著玩偶,不可能走離家太遠,因此吳員先將男童帶回派出所。就在此時,一名民眾跑向警方,原來是男童的媽媽沿路尋找男童,男童媽媽一見男童,就著急地問:「你跑去哪裡了!?」,男童媽媽向警方表示自己是住附近,原本要帶男童出去玩,轉身要帶男童時,就發現人不見了,身上沒帶手機,也沒有騎任何交通工具,只好沿路呼叫。
而呂女沿路呼叫時,行經臺灣、中華路口時見一輛警車,原本要上前請警方協助,就見到男童坐在警車裡面,呂女這時鬆了一口氣,熱淚盈眶向警方表示感謝,幸好有警察幫忙,不然真的會不知如何是好。
警方提醒,家中有年幼之兒童千萬不可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平日裡教導兒童如不慎走失時應留在原地、不可隨陌生人離開,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意外或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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