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核准115年地方公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1戶獲准合法募款
記者胡光志\台中報導
監察院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9日發布最新公告,正式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等各級地方公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總計21戶。此舉標誌著新一屆地方選舉的募款活動將依循法規,在透明與監督下展開。
根據監察院的公告,這21個獲准設立的政治獻金專戶,其收受政治獻金的期間將自各專戶許可設立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這段期間內,擬參選人可依法接受來自各界的政治獻金,以支應競選活動所需。監察院強調,所有專戶的運作皆須嚴格遵守《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確保政治獻金的來源合法、流向透明,並接受社會各界的檢視。
政治獻金的透明化是民主政治健全發展的重要環節。監察院作為政治獻金主管機關,肩負著監督與管理的重責大任。此次核准專戶的公告,不僅為擬參選人提供了合法募款的管道,也再次宣示了監察院對於維護選舉公平性與政治清廉的決心。監察院表示,專戶名冊詳如附件,供民眾查閱,以確保資訊公開透明。
隨著選舉時程的推進,各擬參選人將陸續展開競選活動。政治獻金專戶的設立,將有助於規範競選經費的籌措與使用,避免不法資金介入選舉,進而保障選舉的公正性與純潔性。監察院呼籲所有擬參選人及捐贈者,務必詳閱並遵守相關法令,共同為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