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近四年,為何又不得不質詢?
新華報導\評論
大型重機停車政策的「及時關心」
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佩芸關心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邊機車格政策。交通局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已在逢甲、台中火車站、勤美及文心秀泰等區域,開放約3,300格機車格供大型重機停放,試辦成效良好。
這項政策本身並不複雜:道路旁有空間,騎士有需求,市府便試辦開放。複雜的是,問題從提出到落地,竟像一部在「冬眠中等待春雷的公文」,足足等了將近四年。
吳佩芸本屆議員初次進入議事堂時,便曾提出大型重機停放議題,向大型重機騎士表達關注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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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圖 |
到了任期最後一年、最後一次市政總質詢,她再次把同一個問題放上質詢台;而市府給出的答案是:今年5月1日起,終於在相關區域提供停車格。
於是,四年前的承諾,今日又重新「裝裱」,掛回議場的牆上。只是牆上的字沒有變,日曆卻翻過了三年多。
魯迅筆下的人物,常把「做過」與「說過」混在一起,把「正在做」與「早該做」混在一起。如今看來,這項政策至少讓人看見一種熟悉的政治修辭:當選時,問題是民意;任期將盡時,問題又成了政績的展示櫥窗。至於中間那段漫長的空白,或許只能交給選民自行考證。
當然,議員是否有足夠的實質影響力、政策推動究竟卡在哪個環節、過去三年多市府是否曾編列或爭取相關預算,都應以議會紀錄、預算書與正式公文進一步查證,不能只靠一句「我曾經質詢過」便完成政治責任的結案報告。吳佩芸議員也不能在缺乏證據下,逕自把預算爭取與「利益輸送」畫上等號。
但政治人物既然曾對選民提出承諾,就不該只在鏡頭需要時,重新發明問題。大型重機騎士真正需要的,不是「我有重視喔」的姿勢,而是明確的期程、可檢驗的進度,以及政策落地後持續追蹤的結果。
四年前替騎士請命,四年後再次質詢;這中間究竟是市府「終於」行動,還是議員「終於」想起?答案不妨留給公開資料,也留給選票。
但若一項承諾必須等到任期末才再次被喚醒,那麼被質詢的,恐怕不只是停車格政策,還有政治人物對承諾的「記憶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