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1警涉「白單轉紅單」 陳姓員警遭羈押禁見、10人交保
記者葉羅傑\臺中市報導
台中地檢署17日指揮調查,搜索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等10處,帶回涉案員警11人及證人1人到案。檢方懷疑,部分員警疑因人情請託,涉嫌將罰鍰金額較高的逕行舉發單,也就是俗稱的「白單」,擅自改為罰鍰較低的違規通知單「紅單」,藉此替違規民眾減輕處罰。
據了解,案情發生期間約在2019年至2021年間,涉案員警疑似利用職務之便,將原本應依規定開立的逕行舉發白單,改以處分金額較低的紅單代替,相關行為是否涉及不當利益輸送,以及實際更改的案件數量與對象,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
檢方複訊後認定,陳姓員警涉犯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10名涉案員警則分別以5萬元至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接受後續偵查。全案目前仍在調查中,檢方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請託者或相關不法情節,後續不排除擴大偵辦。
對此,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對於員警涉案情事絕不護短,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查證確有違法失職,必定依法究辦,並依行政責任從嚴處理。
警方也指出,為降低人工作業可能衍生的爭議,台中市警局自2025年6月起推行逕行舉發電子化,值勤員警須於現場完成違規資料填寫並上傳系統,盼透過系統留痕及流程管理,避免罰單在事後遭擅自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