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汰舊廢四機免費回收服務,明年起更簡便
記者黃登洲\臺中市報導
為因應多元消費模式並落實簡政便民,環境部修正發布「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預計自1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過往民眾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俗稱廢四機)時,用來管控與宣導的紙本「廢四機回收聯單」,已達成階段性任務。鑑於現今民眾對「買新汰舊逆向回收」的觀念已普遍建立,且業者皆能配合,爰刪除填寫、交付及保存紙本聯單的規定,讓交易流程更順暢,每年更可省下大量紙張,達到減碳雙贏。此外,因應網購盛行,本次修正特別將非實體店面(如網購平台、網站)納入規範。明文要求網購業者必須在行銷載體上,以12點以上字型清楚標示回收服務及專線,使數位與實體通路規範一致。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強調,雖然廢除紙本聯單,但民眾「同項目、同數量、同時間及同地址」享有的無償搬運回收權益完全不變!期待透過本次法規優化,達到政府簡政、業者減壓、民眾便利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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