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涉性騷擾案調查延宕半年 監察院糾正花蓮縣府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花蓮縣永豐國小前校長伍玉成涉及性騷擾及性侵害疑案,監察院在今年10月初經全票通過彈劾,並將其移送懲戒法院後,後續追查發現,主管機關花蓮縣政府在處理本案過程中,竟延宕超過六個月仍未完成調查報告,且未依法通知當事人延期,程序上顯有重大疏失。監察院已正式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的調查報告,函請花蓮縣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指出,此案源於去年11月,伍玉成與已婚的同事A女因公務一同前往外地參加會議。會議結束後,伍玉成邀約A女與另一名校長餐敘,餐後伍、A二人搭乘的網約車因地點設定錯誤,陰錯陽差地駛至一處工地。隨後,伍玉成指示司機將兩人載往鄰近的汽車旅館,並在登記住宿後,與A女發生性行為,隔日更傳送帶有性意味的騷擾訊息給A女。
監察院調查認定,伍玉成身為校長,其言行舉止本應是社會表率,卻與已婚同事發生性行為並傳送騷擾訊息,不僅嚴重傷害A女的人格尊嚴,更已重創政府及教育人員的信譽與形象,違失情節重大。
調查報告進一步指出,受害人A女已於今年3月底正式向花蓮縣政府提出性騷擾申訴。然而,縣府雖啟動了調查程序,至今卻已超過半年仍未完成調查報告並做出決議,嚴重延宕,已侵害了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兩位監委強調,伍校長身兼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主委,本應是防治校園性騷擾的推手,卻未能以身作則,實屬不當。監察院要求花蓮縣政府應以此案為鑑,儘速完成調查審議,並全面檢討未來處理類似案件的標準流程,以確保程序正義並保障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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