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台法律戰升級:從立委到網紅的通緝令風波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近期,中國官方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將其法律武器對準台灣,接連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沈伯洋,以及兩位在社群媒體上具有高度影響力的網紅「八炯」與「閩南狼」發布通緝令,並祭出高額懸賞。北京指控他們涉嫌從事「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等犯罪活動,更揚言將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進行全球追緝。這一系列行動,不僅標誌著北京對台法律戰的顯著升級,更被廣泛解讀為一場精心策劃的政治恐嚇與輿論操作,迅速在國際間引發高度關注,並在台灣內部激起強烈反彈。
這場風波的序幕始於2024年10月底,由中國重慶市公安局率先以「分裂國家罪」對現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沈伯洋立案偵查。沈伯洋不僅是台灣知名的法律學者,其創辦的「黑熊學院」長期致力於推動民間防衛訓練,並深入研究中國對台的認知作戰,這些活動使他被北京當局列為「台獨頑固分子」。為配合此次法律行動,中國官媒中央電視台更特別製作專題紀錄片,羅列其罪狀,包含向台灣青少年傳播「仇中」思想、勾結境外勢力、接受美國資金等,並高調威脅將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對其展開全球抓捕。
緊接著在11月中旬,北京的法律行動從政治人物擴展至民間意見領袖。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發布懸賞通告,以「煽動分裂國家罪」為由,對本名溫子渝的網紅「八炯」及本名陳柏源的「閩南狼」提出追捕,懸賞金額最高達人民幣25萬元。這兩位網紅近年以其犀利的「反共」內容,以及揭露中國對台統戰手法的影片而聲名大噪,特別是他們合作拍攝的《中國統戰紀錄片》,透過臥底調查的方式,深刻揭示了中國如何運用利誘、收買等手段影響台灣特定網紅及青年群體,影片在網路上引發了巨大的社會迴響。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隨後對此定調,稱兩人長期發布、傳播「抗中保台」、「倚美謀獨」等言論,大肆攻擊、抹黑大陸,其行為已構成犯罪。
北京此次行動的法律後盾,主要來自其《刑法》第103條的「分裂國家罪」與「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在2024年6月最新頒布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這份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五個核心部門聯合發布的司法解釋,被視為是專為對台法律戰量身打造的工具。它不僅細緻地列舉了構成「分裂國家」的具體行為,例如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在教育文化領域歪曲歷史等,更破天荒地明確指出,對於罪行重大的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死刑。此次對沈伯洋等人的通緝,正是該司法解釋頒布後的首次具體實踐,其濃厚的政治威懾意味不言而喻。
然而,中國試圖將其國內法延伸至台灣的「長臂管轄」行徑,在國際法理上面臨重重挑戰。首先,台灣方面堅定主張,中華民國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因此中國對台灣並無任何形式的司法管轄權。台灣總統府為此發表嚴正聲明,強烈譴責此舉為「典型的跨國鎮壓」,其手段粗暴且完全不可接受。沈伯洋本人則以實際行動回應北京的恐嚇,無畏地按原定計畫前往德國聯邦議院出席聽證會,並公開批評中國的指控「充滿謊言與捏造」,其真實意圖在於透過法律戰與宣傳戰干預台灣的政治焦點,以遂行其政治恐嚇的目的。
其次,中國意圖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的計畫,也遭遇了實質性的阻礙。國際刑警組織的章程明確規定,嚴禁該組織從事任何具有政治、軍事、宗教或種族性質的干預或活動。鑑於「分裂國家罪」在國際上普遍被歸類為政治犯罪,外界普遍預期中國的申請將因其政治屬性而難以通過審查。國際刑警組織官方也已公開回應,所有紅色通緝令的申請都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且不得涉及政治性質。在此背景下,網紅八炯與閩南狼更以一場充滿諷刺意味的「自首」行動,親赴台灣的警察局,藉此凸顯中國司法管轄權的荒謬性,並向其廣大支持者傳達「無須恐懼」的明確訊息。
綜合觀之,北京此次將法律戰的矛頭從政治人物擴及民間網紅,是一次經過精心算計的多層次複合戰略。其核心目標不僅在於懲戒被其視為「台獨」指標的代表性人物,更深層的意圖在於對整個台灣社會製造強烈的「寒蟬效應」,試圖壓制所有反對聲音,特別是那些在網路上擁有強大動員能力與輿論影響力的意見領袖。透過公開懸賞、揭露個資、官媒大肆渲染等一系列組合拳,北京試圖在台灣內部製造恐懼與分化。然而,從台灣政府的強硬表態、當事人的無畏反應,以及國際社會的普遍質疑來看,北京這場法律戰與心理戰,不僅未能完全達到其預期效果,反而更加清晰地暴露了兩岸在主權認定與司法體系上的根本分歧,並可能因此進一步激發台灣社會對中國威權主義擴張的深層警惕與集體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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