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檔大規模誣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侵害他人 陳宥任夫婦遭判合計14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728號案件中,夫婦檔陳宥任與陳泓妤因非法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大規模誣告他人,並涉及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行,於5月13日被判處陳宥任有期徒刑14年,陳泓妤有期徒刑6年6月。
陳宥任與陳泓妤因債務糾紛,非法蒐集他人個人資料,冒用他人名義向全國22個地檢署提出誣告,涉及146人。其行為包括偽造合同書、收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甚至自導自演偽造被害事實,向法院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此外,陳宥任與陳泓妤無律師證書,卻假冒律師為他人辦理訴訟,詐取費用。
法院認定,陳宥任與陳泓妤濫用司法程序,嚴重影響被害人生活,並浪費司法資源,應予嚴懲。陳宥任因主導多數犯行,判處14年有期徒刑;陳泓妤因參與部分犯行,判處6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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