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業者告市府纏訟中 議員批一筆糊塗帳
記者魏永忠\報導
台中市在105年執行水銀路燈落日計畫,發生業者誤將鈉光燈更換成LED路燈,市府拒付款,業者告進法院,其中4家業者陸續判決確定,扣除鈉光燈折舊後,市府還是要支付業者共3千多萬元的LED路燈款項,另有2家業者還在訴訟中,市議員張芬郁批評,施工不實、監工不實,簡直是一筆糊塗帳。
市議員張芬郁指出,105年經濟部能源局補助全台辦理「水銀路燈落日計畫」,台中市預計將全市9萬7772盞水銀燈更換為LED路燈,總經費7億4911餘萬元,建設局分成8個工區,將監造和工程分開招標,陸續在106年完工。
不料問題來了,施工過程發生業者誤將鈉光燈也一併汰換,甚至使用「不可調光」的電源供應器,卻張貼「可調光」的標籤貼紙等多項疏失,市府採取拒付款項或和業者解除契約,其中6家業者告進法院,2家還在纏訟中。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根據法院的判決,建設局主張契約定只能換水銀燈,業者卻把只用了一、二年的鈉光燈也換了,因此拒付款;業者卻指開工前曾召開協調會,建設局同意只要經官方確認就可以換,業者主張,縱使認定是誤換,但建設局未要求拆除換回來,建設局不當得利持有業者的LED燈,因此必須付款。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判決確定的4家業者誤換鈉光燈約4千盞,法院採契約未變更,業者不得更換,必須賠償市府損失,但市府也未要求換回來,因此要支付LED路燈款項;大瓦數鈉光燈一盞3024元、水銀燈一盏9315元,小瓦數鈉光燈2906元、水銀燈5100元,扣除鈉光燈折舊抵銷後,市府要支付的款項共3千餘萬元,今年3月官司陸續確定,建設局也從業務費陸續支付給業者。
但還有第七工區的佰鴻工業公司和第八工區的立碁電子工業公司還在訴訟中,建設局以佰鴻工業使用不可調光的電源供應器等理由終止契約並扣罰違約金,立碁電子則是誤換5839盞鈉光燈,因此市府拒付款。
但一審認定市府僅能減價收受佰鴻工業的電源器,另立碁誤換的鈉光燈也只認定344盞,因此判決市府要給付2家業者工程款共1億1683萬餘元,市府不服還在上訴中。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事隔6年,地方又陸續反應LED燈不夠亮或故障,「水銀路燈落日計畫」卻還在訴訟中,這筆糊塗帳市府應該算清楚;建設局則表示,會向未落實履約管理的監造單位求償,並指出台中市路燈總數21萬7千盞,11萬多盞LED燈、10萬多盞鈉光燈,近年將水銀燈全面更為LED燈後,有效節省電費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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