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滲透法案主嫌遭收押禁見 檢方擴大偵辦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新北地方檢察署近日針對一件引發社會關注的違反反滲透法案件採取了重大法律行動。由檢肅黑金專組的黃佳彥與林佳慧兩位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共同偵辦,於114年11月26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徐姓主嫌的住居所等共計11處地點進行了同步搜索,並帶回包含主嫌在內的7名被告及12名相關證人,以全面釐清案情。
經過檢察官的訊問,認定徐姓主嫌涉嫌觸犯多項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其罪名涵蓋銀行法、刑法中的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以及違反反滲透法。案情指出,徐姓主嫌疑似接受境外滲透來源的指示與資助,為特定的直轄市市長及總統候選人進行站台、造勢及宣傳支持等違法行為。由於案情複雜,且有事實足認被告具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方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已於27日下午獲得法院裁定准許。
至於同案的其他6名被告,檢方則認定其涉犯反滲透法、行使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行,訊後分別裁定以新臺幣15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並均予以限制出境及出海,以確保後續的司法調查程序得以順利進行。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