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中市提升停車格使用效益 強化管理 加強民營停車場稽查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14)日進行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市議員陳文政關注停車格收費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交通局說明,台中市目前設置路邊汽車停車格共計 53,559格,為提升車格使用效益與周轉率,交通局自今年起持續檢討未收費車格管理情形,至9月底止,已新增 5,188格納入收費管理,使全市累計 46,058格實施收費。
其中,北屯區因重劃區發展快速、住宅與商業活動日益蓬勃,停車需求顯著提升,交通局今年度已分階段將 3,756格納入收費管理,以強化區域車格調度及管理效益。
交通局表示,後續將持續針對停車需求高但車格周轉率偏低之區域,滾動檢討並逐步納入收費管理,同時密切觀察各重劃區開發進度與使用特性,適時調整管理策略,以提升車格使用效率、避免車輛久占,並確保市民享有公平、便利的停車空間。
另外,對於路外停車場部份,台中市以發展公共運輸為主軸,停車場使用屬於私人運具範疇,費率部分尊重市場機制。依停車場法規定,民營停車場業者須提報停車費率至主管機關「備查」,業者可於核定費率上限範圍內,依停車供需提供優惠方案,主管機關監督該停車場不得超過核定費率上限收費,交通局也將加強審核把關,若業者未依核備停車費率收費,將依「停車場法」裁罰業者新台幣3,000~15,000元罰鍰,並請限期請業者改善,以維護停車民眾權益。
停管處表示,今年停管處已稽查停車場共計166場次,其中確認違反停車場法部分,共裁罰18場次。停管處將持續稽查,避免業者違反停車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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