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鎮公所爆貪瀆弊案 民代借牌包工程、技士收賄遭起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驚爆官商勾結弊案,南投地檢署經長期蒐證,於日前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將涉案的曾姓鎮民代表與周姓公所技士提起公訴,揭開了地方基層建設背後的貪腐結構。
檢方調查指出,曾姓鎮民代表在2021至2023年任內,明知自己擁有每年80萬元的「代表補助款」建議權,卻未依法進行利益迴避。他涉嫌利用職權,先提出地方建設建議案,再向無投標意願的林姓友人借用土木包工業牌照,以「借牌圍標」的方式,讓自己實質掌控的工班承攬工程。透過此種左手建議、右手承包的手法,曾姓代表在三件工程中,成功將應屬全民的建設經費,化為自己囊中超過80萬元的私利。
另一條貪腐支線則指向鎮公所內部。工務課的周姓技士,在承辦由林姓業者得標的多項工程時,竟將公權力視為斂財工具。林姓業者為求工程驗收及款項撥付順利,多次在下班後將周姓技士約至住處,以「喝茶聊天」為名,依工程利潤比例交付賄款。周姓技士明知這是職務行為的對價,卻來者不拒,在兩年多內,分10次共收受賄賂14萬7千元。
南投地檢署此次的起訴,不僅揭示了民意代表如何濫用建議權圖利自身,也暴露了基層公務員如何因小利而動搖官箴。這起案件再次凸顯了地方工程標案中,監督機制的失靈與利益衝突迴避法規遭踐踏的嚴重問題,重創了公部門的廉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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