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北區店家疑有病媒掉入鍋中 中市食安處錄案稽查、依法查處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民眾反映北區某店家疑有病媒(老鼠)掉入鍋內一事,中市府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已立即錄案並派員前往稽查。若查獲店家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相關項目,將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查若仍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提醒,餐飲業者應落實環境清潔與病媒防治措施,確保食品製作與販售過程之衛生安全,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民眾如發現店家衛生疑慮情事,可檢具照片、影片或收據等相關事證,透過「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檢舉,食安處將錄案並儘速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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