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包失而復得,民眾感謝警方積極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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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3日18時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接獲1名陳姓女子電話報案表示,當日早上9時許,她從某KTV唱完歌後返家休息,傍晚醒來後發現1個新買的名牌包在回家途中不見了,請求警方協助找尋。
30歲的陳女表示,前一晚是她的生日,朋友在KTV幫她慶生還贈送了市價近新臺幣20萬的名牌包當生日禮物,對於保管不慎弄丟了這個禮物,陳女感到十分焦慮與著急;四平派出所警員張育瑋及楊程裕獲報後先耐心的安撫陳女情緒,並請她回想離開KTV的過程及可能的遺忘地點,陳女仔細回想後,認為該名牌包極有可能遺落在回家途中所搭乘的計程車上,但不知道該計程車駕駛的聯絡方式,因為遺失物是貴重物品,張、楊2員立即前往KTV查訪及釐清過程。
店家聽聞上情後同意提供的監視器畫面,依據陳女所提供的時間點,員警確認陳女搭乘計程車時手上有提著名牌包,遂立即聯絡駕駛鄧先生,鄧先生接到員警電話時,先是感謝警方來電,接續表示立即要將該名牌包送到派出所,原來,當天共有4組客人搭乘鄧先生的計程車,直到第4組客人提醒,鄧先生才知道車內有客人的遺落物品,正當在想著要將客人的遺落物品送到哪個派出所時,剛好就接到四平派出所員警的詢問電話。在員警比對特徵無誤後,這場驚魂記終於順利化解,陳女非常感謝警方的積極協助。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大家,出門在外,隨身有貴重物品時一定要妥適保管,以免因疏忽而遺失,也呼籲民眾,若發現遺失物品應立即向警方報案,或將物品交至當地派出所處理,切勿占有而觸犯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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