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生意來襲三方詐騙曝光 警銀聯手勸說成功守住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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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日前發生一起詐騙案件,所幸在行員與員警的警民合作下,成功阻止了一名李姓婦人遭受金錢損失。69歲的李婦於113年6月6日12時30分許前往合作金庫銀行,準備提款新臺幣35萬元,表示這筆錢是用來購買10台投影機的貨款。然而,經驗豐富的行員警覺發現電話那方為操著大陸口音之男子,還一直要李婦盡速完成提款,察覺有異,立刻通報轄區員警到場,拆穿詐騙集團的伎倆,阻止了詐騙的發生。
經員警調查,李婦與自稱科技大學的陳老師(詐騙)通話,對方表示要向她購買投影機,並提供了假冒的廠商聯繫方式。有生意上門,李婦不疑有他主動聯繫所謂的梁經理(詐騙),對方要求她先行代墊款項。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警員余珮毓、邱俊榮到場後,耐心勸說李婦,並檢視其手機LINE對話記錄,終於讓李婦意識到自己陷入了【三方詐騙】陷阱,最終,李婦取消了提款,成功保住了自己的財產。
員警特別向李婦說明,第三方詐騙是一種詐騙手法,其中詐騙者利用多個身份或角色來設計一個看似真實且可信的情境,以欺騙受害者進行金錢交易或提供敏感信息。這種詐騙手法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步驟:
【建立信任】: 詐騙者先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社交媒體聯絡受害者,通常以某種可信的身份出現,例如學校老師、公司代表或政府機構人員,並與受害者建立初步的信任關係。
【設定需求】: 詐騙者聲稱需要購買某種商品或服務,並提供另一個詐騙者的聯繫方式,通常假冒為商品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
【引導付款】: 受害者按照第一個詐騙者的指示,聯繫假冒的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並被要求提前付款或提供財務信息。
【完成騙局】: 詐騙者收到款項後立即消失,受害者發現無法聯繫上任何一方,才意識到自己遭受了詐騙。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強調,匯款務必謹慎小心,若有任何疑問,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向警方查證,絕對不要輕信他人指示前往金融機構進行提(匯)款,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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