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議員關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數量 中市環保局:告發數、處分金額六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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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13)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陳俞融、陳淑華、張芬郁等人關心台中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數量一事。
環保局表示,標準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自110年1月1日起才有法源開始執行,因執法初期設備穩定性等均待確認,因此未大幅採購,考量車輛流竄性,均採移動式並針對噪音熱區進行執法。雖至今僅有11套標準型設備,但依據環境部統計資料顯示,110年至今年3月間,環保局藉由移動式標準型科技執法設備,告發數及處分金額均為六都第二。
而為加速整體執法設備佈建率,環保局也持續與廠商合作開發智慧監錄設備,進行改裝車輛判定及噪音監測,針對違規車輛進行通知到檢或告發處分作業,至今已完成設置30處,合計科技執法設備數量為六都第二。
另為有效提升機動車輛噪音稽查執法量能,已於今年度大幅提高可執行預算達3,425萬餘元,已較去年增加一倍,除將提高標準型科技執法場次,並將智慧監錄設備廣布至50處。此外,已向中央爭取今年補助購置50套標準型科技執法設備,並透過噪音地圖建置噪音熱點,以有效、多區域同時佈建執法設備,提升稽查取締效率並減輕相關人力負荷。
環保局表示,因噪音車輛多為不當改裝車輛,經向中央反映,終獲環境部與交通部重視,並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修訂「道路安全交通規則」,將機車排氣管納為管理變更登記事項,今年為過渡期,明年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直接開罰900元至1800元;若經噪音檢測不合格,依「噪音管制法」再加罰1800元至3600元,最高開罰5400元。環保局也將持續建議中央,將汽車一併納入排氣管變更登記項目規範,從源頭加強管制嚇阻不當改裝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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