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水肥車隨意停靠路邊接管 中市環保局:將召集業者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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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13)日進行定期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議員何文海關心水肥車隨意停靠路邊接管一案,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環保局表示,水肥車小車轉大車需經核准,未經核准自行轉肥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鑑於水肥車如能於適當地點小車轉大車,將有利於減少水肥車進入水肥資源處理中心車數,降低對水肥資源處理中心週邊民眾生活環境的影響,環保局將召集業者進行輔導,要求業者至人口較不稠密、不影響交通安全、且不得造成環境衛生情形下,並符合相關規定下才可進行轉肥。
另議員提出4月18日上午,永春東二路與楓和路橋上小型水肥車把水肥「偷渡」到大型水肥車再進場處理情形,環保局除將依規查處有無違反規定外,並將調閱水肥車GPS軌跡,查核該車清運進廠是否符合「廢棄物清除許可機構清運水肥(化糞池)清除紀錄表」;如違反水肥資源處理中心進廠管制要點,將暫停其進廠投肥,最重可處禁止進廠投肥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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