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市府全面檢視全市已建置人行道後不良於行的路段,規劃限期改善還人行道於行人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人行道空間建置,市府建設局指出依據營建署統計,截至去年底有人行道的道路長度為1839公里,市區道路總長度為2869公里,人行道普及率增加至64.09%,位居六都第三名。
對此,市議員江和樹要提醒建設局人行道「除了拼量,更要重質」,除了總長度、普及率的數字增加,到底品質如何?有沒有設計不良?是否真的可以通行?我們應該去重視與檢視。
江和樹舉例,大里區自強街的人行道,不僅寬度不足最低限制1.5公尺,還被台電電箱佔據,當初為何會允許台電在此設置?另外路樹浮根導致人行道鋪面遭破壞,試問踩了會不會跌倒?甚至整條人行道雜草叢生,根本找不到人行道在哪?
江和樹表示,建置無法通行、沒人想走的人行道,到最後行人一樣走在柏油路上,建置人行道只會本末倒置,也建議市府全面檢視全市已建置人行道後不良於行的路段,規劃限期改善,還人行道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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