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有人設局欲除之而後快?是選舉陰謀論,還是單純的喝酒攤?
鄭建勳\臺中報導
臺中市第五選區(潭子、大雅、神岡)民進黨籍市議員候選人林義偉因酒駕宣布退選,引起各界譁然迄今仍然於波蕩漾。看似單純的酒駕事件卻衍生出「事有蹊蹺、內情不單純」的聲音出現 。
林義偉及民眾黨籍張睿倉在該選區算是實力不容小覷的候選人。換言之,林、張以其實力有可能「翻轉」現任市議員1個席位。因此「不遭人嫉是庸才」被視為是選舉路上的「擋路石」,被「有心人」意欲排除「遊戲」外,祭出「非常」手段,應可體會、也理所當。只是手段過於卑劣、骯髒。
林義偉酒駕翌日市警局發出的新聞稿表示:「…派出所員警於111年9月12日 23時25分許巡邏時,在臺中市西屯區黎明路和中科路口,見1輛自小客車違規超越停止線,警方上前將其攔停,盤查過程中聞到駕駛林姓男子身上帶有濃厚酒味…。」
1、當夜12日 「23時25分」是「夜黑風高」的時刻。
2、「黎明路和中科路口」是寬敞的馬路,「23時25分」該路口幾乎是人車極度稀少的路段。
3、「超越停止線」警方上前將其攔停。一般而言,在上述時地汽車抑或是機車稍微超越停止線,縱使有巡邏車經過被攔停車的機率似乎不大。也或許是巡邏車尾隨其後伺機攔車檢察,之所以尾隨其後,可以合理質疑警察發現前車駕駛開車有些「飄移」?因此跟遂在後攔車檢查逮到酒駕。
據了解,當晚與林義偉一起喝酒的還有張睿倉及廠商。廠商以協助競選活動為藉詞邀約張睿倉餐敘,同桌有人說認識林義偉,於是林義偉事後也如約出現在餐廳。餐敘歡喜喝「58高梁」,喝到興緻處,卻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協助競選一事沒談,眾人卻喝到「醉」茫茫。
張睿倉請太座到餐廳接他離開。林義偉晚了約10多分鐘才帶著醉意駕駛車子在「月黑風高」、「寬敞馬路」上,好巧不巧、又恰如其份的被「警覺性」「敏銳性」極高、開著巡邏車尾隨其後的警察攔檢出酒駕。
深諳「潭雅神選區」選舉分析、選票地域關係;候選人習性、德行、品行、手段…的讀者說,在「非常時期」「敏感時刻」,潭雅神選區市議員候選人務必要「臨淵履薄」步步維艱;要提高警覺、無時無刻檢查坐車是否被安裝「gps定位器」?是否有藉贊助選舉邀約餐敘,卻只是喝「58高梁」不談如何支持?
讀者強調表示「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若是非喝不可,務必找代駕!以免被設局、壞了大事。」
林義偉「酒駕退選案」是單純貪杯惹來事端?還是選舉陰謀論?「黑手」刻意設局欲除甲而後快?卻誤「觸」對象乙?府會人士議論紛紛也意有所指,迄今仍是餘波蕩漾…!
市府某機關簡任主管就曾經在餐敘離開後,駕車沒多久就被警車要求停車受檢,據悉該主管係被機關同仁舉發,當然事後懲處離開主管職,都是必然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