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張玉嬿、王立任、賴義鍠關心公車車齡問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鄭建勳\臺中報導
副市長陳子敬表示,公車車齡涉及安全問題,若有逾齡市府會嚴格要求業者汰換,也會持續檢討。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將公車車齡相關要求納入「臺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中,公車車齡不得超過10年,低地板不得超過12年,為全國最嚴格的規定,目前台中市公車路線有240條,平均車齡為7年,交通局為維護民眾乘車權益,一定會嚴格把關,若有公車逾齡定依相關規定裁罰,絕不寬貸。
交通局說明,營運車輛逾齡均依規進行行政裁處,針對第1次裁罰在案的業者所屬車輛,第2次後裁罰均已依自治條例按次處罰,並累加罰鍰金額,以維護服務品質及民眾權益,經統計105年至111年8月15日逾齡車總罰款金額為274.5萬元。另交通局自去年11月至今,共召開11次逾齡公車檢討會議,客運業者已陸續繳銷79台逾齡車,交通局將持續召開會議列管業者改善進度,並做好車輛保養。
此外,縣市合併後公路客運移撥為市區客運,其中有些車輛是由中央移撥給地方,車輛至今已達10、11年,已屆齡要汰換,交通局已配合中央2030年全面大客車電動化政策,持續協助業者爭取中央購車補助進行汰換,台中市電動公車240輛目前全台數最多,加上中央已核定補助的車輛數,電動公車將達322輛,各業者也持續提出車輛汰舊換新申請,交通局將持續輔助客運業者積極汰換車輛,提供民眾良好的乘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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