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佑蓮議員爭取北屯區12單元及機捷重劃區 設置號誌燈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北屯區12單元及機捷重劃區內,近兩年建案大增、人口不斷進駐,卻有好多路口尚未設置號誌燈,造成大小車禍不斷。
沈議員在5月份已向交通局提出兩處常車禍路口儘速評估設置:
1.順興街與南興三路。
2.順興街與松竹五路。
依據交通局調閱兩處路口肇事紀錄,順興街與南興三路已達每年5件以上紀錄,符合設置規定,預計7月份便可施工。
但順興街與松竹五路卻尚未達到設置標準,也就是車禍不到5件。
沈議員20幾年來對於「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中,無號誌路口肇事紀錄每年必須達5件以上,視為設置號誌燈條件之一相當不以為然。
政府施政是以「防範未然」為目的,路平燈亮水溝通不就是這樣的意義嗎?
唯獨號誌燈設置必須先由人民用肇事率來作為評估依據之一,實在是惡法。
沈議員呼籲應該修改法規,早在議會提案過。
並且再次呼籲地政局,重劃時就該強制先將號誌燈納為必要設置之公共設施,後續再交由交通局視交通狀況開放正常運作,而不是到後面再由交通局依照法規去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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