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議員地政質詢時,要求公務員不要受到施壓,要自保
鄭建勳\臺中報導
《超黨派聯盟》吳顯森議員的養子吳建德以《海通水工具行》向經濟發展局申請納管位於「臺中市神岡區新興路209號」大違章出租予人當違章工廠收益,賺取暴利!違法舉止至為明顯!
一、本席要質問主管非都土地的地政局,吳建德的該棟違建於何時被檢舉,地政局何時稽查?違反什麼法條?處罰次數及日期、罰鍰金額多少?請詳細逐一說明。
二、吳建德的違建工廠原本於110年10月15日,由地政局主導並由經發局、都發局配合,人員聚集在現場,要依法執行停水停電,為何當天接到電話就不執行?原因為何?
三、如果是因為向經發局工業課申請違章工廠納管,獲得不法6個月的持續出租收益,而吳建德是以「海通水工具行」倉庫申請,這是明顯的不合法,本席在此不提經發局違法之舉,由於吳建德提出的條件不符合規定,111/04/14被市府經濟發展局以6個月期間內,無法補齊資料文件被駁回。
四、吳建德以《海通水工具行》納管既然退件,即表示無法納管輔導,因此這件申請案是不合法的!逃得了半年卻逃不過一世。
本席要問地政局對吳建德違建工廠案要如何處理?依法開罰其罰鍰金額多少?幾天內要聯合都發局執行停水停電、拆除等業務?
五、吳建德該幢違法建物,日前在台中地方法庭訊時,有媒體請審判長記載於筆錄中,本席要求地政局不要受到《超黨派聯盟》議員施壓,故意想方設法協助延長時日。市府要保全己身、要專案處理,不要因為包庇,而吃上圖罪嫌官司!
本席再次別提醒109年司法院刑事庭大法官裁定違建故意或消極不執行讓人獲得出租收益是圖利罪!
地政局副局長張鈞然回應說,該案分別開罰新台幣6、9萬,等經濟發展局駁回吳建德納管申請公文後,即執行停水、斷電及拆除。
吳議員的違法亂紀事件一大堆公務人員卻不敢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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