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段緯宇議員囂張跋扈 「再次」檢舉超級違建事
檢舉人檢舉下列違章事項
收文者
正本:臺中市政府 市長盧秀燕
副本: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詹政曇處長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黃文彬局長
說明:
一、基於超黨派市議員段緯宇今日在議事堂,就「都建水」業務質詢時,當場痛斥主管機關因執行「段**」所屬之違章建築及違章廣告物招牌,囂張跋扈狂妄極致之舉,讓人不敢苟同!基於捍衛公部門依法執行不受不肖議員施壓,《新華報導1987》社長鄭建勳再次依法提出檢舉,企盼市府主管機關立即依法執行。
二、由於該違章廣告物提出申請執照期限已過,主管機關依法應裁罰4至20萬元、並予以拆除!
三、依據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9月1日作成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認:「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而故不依法簽報,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築之整體用益狀態,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四、若貴府遲不執行,檢舉人將向檢察署告發圖利之嫌
五、《新華報導1987》社長再次檢舉「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2段420號」加蓋4樓違建及違建屋頂上,豎立超級大型鐵構鐵架廣告,危及鄰居及中興路上人車來往之安全性,不可謂不重!特向鈞府提起檢舉以彰法治、維護市容觀瞻:
檢舉人:
《新華報導1987》社長鄭建勳
電話:0933428740
地址:臺中市西區精誠路447號7樓之一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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