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鋒記者再議聲請無理由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駁回處分
鄭建勳\文
敬告「林*風」,社長看問題具前瞻性、也有睿智在處理問題。您浪費司法資源打官司,奔走偵查庭得到的結果,最終工作還是沒了,對此社長也深感遺憾啊!
不過,這份不起訴書「恰如其份」來的正是時候,簡直就是「火星撞擊地球」般神準!可以讓違法亂紀吳總裁顯森議員當成「借鏡」。
吳總裁動輒以司法公權力「裹脅」不順其意者,但面對強大火力的社長而言,吳總裁可是要低估了自己!
不管是筆戰也好、打官司也罷!社長肯定奉陪到底!要知道「惹了不該惹的人,後果是嚴重的!」
再者「訟必終凶!」吳總裁顯森議員當將切記!切記!切勿「玩火自焚」!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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