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導社長會阿諛奉承、拍馬溜須嗎?《待續42》
鄭建勳\臺中報導
「新華報導1987」持續披露「超黨派」議員段緯宇不恥行徑、吳顯森違法亂紀!搞到段、吳身心俱疲甚至快要「凍未條」了。
段、吳屢屢找人要求和解,社長基於和解對象的不對等、以及和解後,段、吳依然會「死性」不改,肯定會以議員職權「羞辱、施壓、恐嚇、為非作歹、甚至要至局長於死地…」和解,不是新華報導「要公平」、「要正義」的初心!在戰略上鎖定目標、在戰術上堅持直決鬥爭到底!
社長切換個「角度」來看問題,如果今天新華報導社長站在「不公、不義、沒有居住正義」不恥如段緯宇、違法亂紀如吳顯森者這邊,來撻伐要正義要公平的黃仁市議員,則不恥如段緯宇、違法亂紀如吳顯森者,會在議事堂公然「點名」新華報導,強制要市府各級機關不得訂閱雜誌及刊登廣告嗎?當然是不會!
事實上,上述事件也絕對不容許發生,否則社長「上愧父母親、下羞於子孫、更對不起列祖列宗!」所以不恥如段緯宇、違法亂紀如吳顯森者,既不恥、也不法,有何顏面居廟堂之上、如何以身作則、怎樣教育子孫後輩?所以社長在此訓斥不恥如段緯宇、違法亂紀如吳顯森者「還是做白日夢去吧!」
超黨派議員段緯宇的不恥行徑、吳顯森的違法亂紀,之所以不恥、之所以亂紀,乃不知羞恥為何物!其意欲以議員職權藐視法制、不甩公權力!甚至還要箝制媒體輿論自由!段緯宇的不恥行徑、吳顯森的違法亂紀,乃意圖為己私又害怕壞事被披露,竟然在議事堂毫不知禮義廉恥、公然要脅市府!
議會是合議制,不是段緯宇的不恥行徑說了算!「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只是時候未到?社長扳指一算,應該也快要到了!
下列影片是不恥行徑段緯宇在議事堂的質詢,分享讀者諸公看其嘴臉長相。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