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區公所涉嫌包庇、圖利吳顯森議員《待續10》
鄭建勳\臺中報導
臺中市《超黨派聯盟》成員、問政囂張狂妄、極盡能事施壓羞辱官員的國民黨籍議員市議員吳顯森,日前有讀者向《新華報導》檢舉,指稱座落於「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清東路12號」的超級大違建,在區公所包庇下,查報不實,官員涉嫌包庇、圖利吳顯森議員的不法行徑。
讀者指稱,超級大違建建築執照申請人為吳顯森,申請樓層為1樓,申請面積57.23平方公尺(16.404075坪)。
事實上,超級大違建的實際情況是1樓除了合法面積為57.23平方公尺(16.404075坪)外,違建基地面積高達約500餘坪、違建樓層從2樓至5樓,6樓面臨中清東路有退縮約1米,因此路人從大樓外觀看起來,大樓為5層樓,實則不然。
超級大違建2樓至5樓,每層樓規劃11間套房出租,出租房客多為移工及外勞,超黨派議員藉借職權濫權,坐收租金暴利已有時日。
超級大違建土地面積654坪,違建面積總計不會少於千坪,不是要作為一家人居住,而是公共出租牟利,但卻能「生存」多年、屹立於大馬路上!這讓升斗小民興建自己使用的小違建,動輒被取締而有抱怨、有苦難言之際,超級大違建的爆發,讓升斗小民恍然大悟,原來議員竟然利用職權、在官員包庇下、興建超級大違建出租,而能安然無事!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查報吳顯森議員的超級大違建,填寫的查報單是「高度1層約4米」、「面積約100平方公尺」,這顯然與違建面積、違建樓層事實不符合、差距之大也「雲泥」之別。
是查報員眼睛「模糊」見不到眼前這棟「龐然大物」?抑或是未到現場勘查時,受到上級指示防水?隨便填個數字「呼愣」上級長官——都市發展局?
區公所明知吳顯森議員是超級大違建所有人之一,竟膽敢虛報數據,若非包庇、共享租金?就是礙於吳顯森等議員職權的施壓,而瀆職、圖利具有「廣義公務員」身份的吳顯森議員等人?
市府與大雅公所一起包庇不法
回覆刪除盧市長清廉市府是一場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