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陳世凱、林德宇聯合質詢關心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造成交通事故數增加,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鄭舜嘉\臺中報導
警察局表示,市府每月配合監理機關進行監警聯合稽查,將電動自行車違規列為交通勤務重要執法項目,台中市近五年電動自行車各年份違規取締件數統計,106年689件、107年3955件、108年1萬4616件、109年1694件、110年7月止1413件,共計2萬2367件,平均每年4473件,其中以不依標誌、標線、號誌(闖紅燈)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多;108年10月電動自行車大執法達7533件,取締未戴安全帽致當年度舉發件數增至1萬多件,次月因民眾養成習慣,取締件數回歸常態,約300至500件。
警察局指出,市府已於今年5月13日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向主管機關反映研議修法,警政署於5月21日函轉交通部建議修法,將電動自行車歸屬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第6項「機車」第2款輕型機車種類中,增列「小型微型機車」項目,將電動自行車歸入「機車」納管,目前電動自行車掛牌修法案已送立法院一讀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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