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丟 1萬4千800元貨款 歷經6天四分警協尋回 民眾發文讚爆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受理洪姓民眾報案,稱遺失新台幣1萬4千800元的貨款焦急不已,懇求員警幫忙。
副所長蔡明松得知此訊息後,一方面安撫洪民情緒,一方面進一步詢問遺失地點和確切時間,洪民表示自己是來南屯區跑業務,因趕著收貨款,沒有特別留意,最後才發現口袋中的現金不翼而飛。
員警了解上情後,依洪民行徑路線調閱監視器,尋找蛛絲馬跡,第一時間雖未發現該筆遺失物,惟允諾若有民眾撿到所內,會第一時間通知。
歷經事發6天後,原本不抱任何希望的洪民接到員警來電,稱有熱心民眾在大墩四街撿到一只透明夾鏈袋,袋外寫著洪民的名字,清點袋內現金1萬4千800元原封不動返還。
洪民欣喜若狂表示,這筆錢是他將近半個月的薪水,可以失而復得,簡直比中樂透還高興,對於員警的細心積極表示感謝,更感謝拾金不昧的民眾。
同時在南屯區社區臉書發文感謝,直呼奇蹟,讚賞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所長葉信良貼心提醒民眾騎乘重機車,無論是否攜帶貴重物品,請將所攜物品妥善保管,離車時也隨身攜帶離開,以免因一時疏忽,成了宵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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