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李中議員今(26)日質詢時,要求教育局長要鼓勵我們的小孩子,從小到大都應該要重視人家的智慧財產權,哪怕只是一個商標、一個圖案,這些圖案的創意都應該要受到尊重。
李中指出,上週某校爆發校服爭議事件,他認為可以分為兩部分來看,學校怎麼授權、授權後的權利金流向這部分值得商榷;但將校徽註冊成商標,這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表現,沒有獲得商標使用權的廠商就不應該自行製作服裝來販售。
李中說,他去查了一下各大學對校徽的使用情況,我們的大學針對校徽都制訂了相關的使用辦法,如果是校內一般使用核備就可以了,如果是校外有商業行為,那就應該收取權利金。
李中表示,我們是一個現代的商業社會,任何人想要使用任何一個圖樣,都必須要經過原創者的授權;如果沒有經過授權就擅自使用,甚至於用來營利,這當然需要被追究,法院的判決也是認同這樣的觀點;如果擅自使用還要硬拗,這就是違反現代商業的概念。
李中要求教育局長要儘速釐清這件發生在林佳龍市長任內發生的離奇案件,除了要調查清楚當初是怎麼授權、授權後校長有沒有私下貪腐的情況,也要利用這個案件,給我們全台中所有的中小學一個機會教育,思考如何解決我們過去校服與體育服裝的黑洞問題。
另外,日前已有不少家長與校長透過教育人雜誌發聲,對於先前臺中女中與臺中一中校長的遴選過程表達諸多意見,請教育局長要慎重研議修改市立高中校長辦法,搞定校長遴選才能有效落實市長與局長的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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