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吳瓊華:如何吸引青年返鄉務農 創造新契機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吳瓊華今天在市議會財經業務質詢農業局長蔡精強,要如何吸引青年返鄉務農、創造新契機。
蔡局長回應表示,為鼓勵及擴大本市青年農民從事農作生產行列,青年農民輔導以建立青農基本資料庫、青年從農培訓及輔導、青農增能輔導及青農創業輔導等4大策略推動,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規劃完整輔導計畫架構及內容已於本(109)年5月初正式公布。
蔡局長說,由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與各級農會合作共同執行青年農民講習課程、農場經營輔導、評鑑輔導、青年農民組織化運作、資源整合與團隊合作等工作,以共同經營及企業化發展的目標永續經營,進而帶動更多青年投入本市農業工作,期許青年的活力與創造力,能為本市農業帶來新契機。計畫公布後,首先辦理青農基本資料登記及農場經營輔導補助申請2項作業,受理時間為自公告日(5月18日)起至6月30日止。
蔡局長說,青年農民資料登記係針對設籍本市滿1年且年齡18至45歲者,自有或承租耕地位於本市或與本市毗鄰之鄉(鎮、市、區),土地面積0.1(含)公頃以上,農業設施面積0.05(含)公頃以上之青農,均可檢具資料至本市耕地所在區農會(毗鄰之鄉(鎮、市、區)者則至本市相鄰之行政區農會)辦理。
農場經營輔導補助的申請名額預計補助50名青年農民,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均可檢具資料至本市耕地所在區農會(毗鄰之鄉(鎮、市、區)者則至本市相鄰之行政區農會)辦理申請。
1、 實際從事農業經營之土地面積0.2(含)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農業設施面積0.1(含)公頃以上之者。
2、本市各區公所「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有案者。
3、參加本計畫第1、2階段培訓完成經考核合格者,於結訓後1年內免經評審優先納入補助對象,第2、3年須經評審合格後,得連續最多3年獲得本計畫補助。
4、曾參加本市「青年加農賢拜傳承」計畫培訓合格且實際從農者,可優先納入補助對象。
補助各類作物核准登記使用且經農委會核准登記之農藥或農糧署網站登載推薦之國產有機質肥料及其他作物栽培所需之消耗性農業資材,以及農產品包裝、設計及製作費用。
未來在培訓方面,將優先遴選登記在案之青農,學習120小時農業基礎課程及120小時農場實務見習培訓,提供青農投入農業生產時所需之培訓課程。在農場經營輔導階段,除提供青農上述資材、行銷等創業補助與輔導外,並可申請50場農場診斷服務。
在增能及創業輔導方面,規劃針對各區青農需求辦理青農組織輔導、專業技術研習課程、共識營、臺中市十大績優青農評鑑等,並搭配青農貸款最高1,000萬元之創業貸款(含200萬元周轉金)、農業生產設施(備)等經常性補助計畫,希冀透過臺中市青年農民輔導計畫全方位輔導措施能吸引青年農民返鄉務農永續經營,創造臺中農業活動與新契機。
歡迎有意願的青年農民朋友加入,詳細計畫內容與附件請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官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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