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單元五自辦市地重劃區地主質疑控訴一事 市府地政局回應:重劃工程預算書圖實質審查 依法驗收程序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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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報載單元五自辦市地重劃區地主質疑控訴,今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市府上訴確定,市府卻還強行接管驗收疑義,回應如下:
臺中市南屯區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區(單元五)工程預算書圖業經本府各工程主管機關實質審查,工程驗收合法有據。
市府地政局表示,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區坐落本市南屯區,面積約70公頃,地主人數約800人,該自辦重劃區97年核定重劃計畫書,原重劃工程於99年間核定後,100年即開始施工。因101年發生區內瑞成堂變更為市定古蹟事件,致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重劃工程配合辦理變更設計。變更後工程設計並經本府各工程主管機關於103年審查同意辦理,104年底至106年3月間已完成相關工程驗收作業。
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係於驗收完成後於106年8月判決認為區內涉及都市計畫變更,應重新修正重劃計畫書後再行核定工程預算書圖,程序上有瑕疵,因此撤銷原核定工程預算書圖處分,與工程實質內容無涉。
市府地政局指出,雖然最高行政法院於108年10月判決確定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原核定工程預算書圖之處分,惟行政法院所認定程序瑕疵業均已補正完成,自無陳情人所述違法驗收情事。
市府地政局強調,該工程變更設計預算書圖經審查後實質內容並無改變,且已施工驗收完竣,不會影響地主配地權益,地政局將本自辦重劃主管機關立場,確實要求重劃會速依法辦理重劃業務,為地主權益把關並早日讓地主領得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