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李中今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7)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時指出,經發局行文議會表示欲放寬乙種工業區做商業使用,然而前有營建署明令禁止,後有新北市放寬被監察院糾正,經發局若欲貼近民意,應先循管道請中央修法或函示同意,再將相關條文送議會審議。
李中說,工業區目前的土地是需求大於供給,但經發局卻於此時提出要放寬乙種工業區做商業使用,且其欲放寬使用之範圍並非配合工業區運作的銀行、倉儲、流通等商業機能,而是餐廳等一般商業機能,這卻是營建署明令禁止的項目。
此外,先前新北市也因放寬乙種工業區供商業使用而遭監察院糾正,李中表示,若工業區廠商或區域內民眾確有商業方面之業態需求,經發局應循管道向營建署提出修法或撤銷原函示見解,之後再會請都發局將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送至議會進行審議,以避免議會通過卻遭中央拒絕承認之打臉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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