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盧市長用人原則底線 人事問題將嚴格審查?(更新)
鄭杰◎臺中報導
「媽媽市長」盧秀燕用人堅持要清廉!因此,有風紀前科的官員要在盧市長手中被升官、被重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今,有機關首長刻意「隱瞞」要商調提升、但有風紀前科的官員,經本刊披露後,市府緊急處置並撤銷該員人事派令、以正視聽。
機關首長商調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被判刑確定有前科官員調升2級主管職務,在簽呈給市府層峰時,竟然沒有將這項紀錄「書明」在人事公文上,顯有故意暗槓、欺瞞、偷渡長官之嫌?首長似乎違反盧市長用人堅持要清廉的原則,若是故意則膽大妄為!莫非要在盧市長眼皮子底下,幹起有損市府形象的事?
既然有機關首長不遵守市長用人的「遊戲規則」,看來此舉勢必影響到其他機關首長在推薦、調升主管官員作業上,將被嚴格審查?「內舉不必親、外舉不必仇」推舉賢能之仕任官,親人也好、「外人」也罷,只要有才能、守廉潔、符合用人規定,也不必被人說閒話而不推舉。
因為有了前車「殷鑑」,為記取教訓防止再犯,市長對機關首長用人已然心存疑慮,在人事任用上無法再分層負責、完全授權?
因為有了前車「殷鑑」,為記取教訓防止再犯,市長對機關首長用人已然心存疑慮,在人事任用上無法再分層負責、完全授權?
清廉度的把關絕對是必要的,但是倘機關首長用人都須市長把關,那跟以前的5人小組有何不同?市長認識的人也有限,還是應該授權機關首長,但倘又發生一樣情況,這位首長顯然有問題,該斷然處理的應是機關首長!!淺見供參!!!!
回覆刪除應該不至於,還是會授權機關首長人事權的,只是,市長的底線是官員要清廉,並沒有意識形態或是誰的人。這點社長可以肯定。感謝留言~~
刪除這樣子的用人,還不如五人小組
刪除機關首長與陳員,本來之前就是長官下屬關係,只是當初出事,由主秘、組長、組員承擔刑責,現在重返機關當首長,當然要投桃報李,回報余文。不處理首長及人事人員,別再說清廉了。
刪除感謝,不過蠻怪的,免職後就不能再回任了,連約聘人員也不行,居然還可以回任2職等書記
回覆刪除公務員任用法寫的很清楚,就算是緩刑確定也不行回任,和平區公所這件事情如果是真的,應該要送監察院彈劾失職,和平區公所這件事情如果是真的,應該要送監察院彈劾失職。
如果是圖利罪判刑就算是緩刑確定,就不可以回任任何公職,任何公職都不可以,我不信和平公所不知道
和平區公所實在太扯了,只要是公務員都知道,判刑經確定,就算緩刑都不可以再擔任公職,不管是政務官、事務官、約聘人員,就算是行政助理也不行。這可以向法院追回,他在回任公職時所領的薪水。主管移送監察院懲戒。
回覆刪除台中市政府(政風處)應成立調查小組,查明這件事情, 是否有貪贓枉法,收受賄絡情事!
刪除政風處已經立案調查中
刪除是虛晃一招吧,真的要查明,相關主管人員,不是都應該先調離現職,與主管職?不然怎樣查,還不是官官相護
刪除賣官的區長,前科犯的復職誰知不是另一樁買賣???
刪除感謝您的留言~~
回覆刪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六、依法停止任用。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回覆刪除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九款情事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但經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撤銷任用者,應予追還。看起來此任用案,沒有違反消極資格之情事,可以回任,只是通常都無法回認為公務員,此君竟然可以,應該是下了很大功夫>
最後也是會演變成官官相護
回覆刪除在各位及新華監督下,以及媽媽市長堅持清廉原則下,絕對不會也不敢官官向護~~要相信盧市長「風紀」問題絕不妥協的決心!!
刪除把主委換掉,才顯示市長決心,不然清廉只是空話
刪除這件事情要請台中市政府人事處,查明所屬各機關在用人方面有沒有確實做到,疑人不用,竟然會讓做姦犯科或是判刑確定的人,回鍋台中市政府擔任公職,有損政府清廉形象,怎能讓民眾相信政府!
回覆刪除感謝寶貴的留言,該案市長已經做出撤銷派令處置,另外政風處也已經調查中~我們等候結果。大家都是為了官箴、為了人事公平、公正、維護人事制度而發言,社長很感心~~
刪除首長包庇用人
刪除清廉是口號,貼心才重要
刪除和平區公所現任區長不是因為「要求、期約、收受」收賄賣官觸犯貪污罪嗎?離職公務員要再進入公部門相當困難,5個缺額有4個要保障高普考、地方特考新進人員,除非主管官員有意內定是口袋人選,否則如登天之難!!陳清輝觸犯貪瀆罪雖然判處緩刑,但一般公家對於有風紀前科者都不會再次任用,除非……
回覆刪除除非當初判刑是代長官受過,例如:余文回任台北市政府
刪除除非 除非 除非 又是另外一樁買賣???
刪除原住民有原罪嗎??為什麼政府機關的原民機關首長都有德行賞的問題,高雄市如此,台中市如此,給原住民一個乾淨的原民機關首長,一個運作正常原民機關,居然是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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