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網球場內神通外鬼 到底誰在包庇?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前台中市長林佳龍卸任留下爛攤子?議員楊正中今年3月揭發「中興網球場」弊案,「蓬勃公司」在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取得營運資格,卻未繳交分文權利金!楊議員今天質詢追問新任市府運動局長李昱叡善後情況。李局長答說已提出訴訟向廠商追討376萬餘元,此外全市120件場館委託管理案在林市長卸任前都未完成簽約,楊議員痛斥「前朝內神通外鬼,到底在包庇誰?」
楊正中議員指出,「中興網球場委託經營管理案」106年6月13日第一次公開招標,6月22日公開招標更正公告。他詢問運動局李昱叡局長,為何前朝當時要更正招標公告?是否為廠商量身訂做?李局長表示,該次更正係「變更涉及廠商履約的能力」,而是否有獨厚特定廠商,尚待政風處調查。
楊議員說,「中興網球場」弊端重重,「蓬勃公司」取得標案,於106年7月2日與市府簽約,依照契約規定15日內必須繳交權利金208萬餘元,但遲至同年7月17日權利金未繳,契約理應不能生效,但市府並未發文催繳權利金,還讓該公司繼續營運至108年7月,廠商營運一年權利金分文未交,市府還讓該公司繼續營運至林佳龍卸任,明顯違法。
楊議員問李局長,廠商營運滿一年後繼續營運的市府簽文猶如直達車,一路從承辦員通到副局長蓋了七個章,卻只有政風室「表達意見」,其餘關卡一路放行,真的很奇怪!市府財源就這樣消失,現在卻還要花人民的納稅錢聘請律師費告廠商。更離譜的是「蓬勃公司」總經理在林佳龍任內甚至還入主運動局擔任機要職,政商關係盤根錯節,內幕重重。
楊正中議員進一步質問,除了中興網球場違約金爭議外,其他場館委託代管情況如何?運動局李局長答說,新市府團隊接手發現這個問題,今年1月2日收回「中興網球場」自行管理,並向廠商追討權利金,本月初已正式提起民事訴訟;全市120個場館一年一簽合約,但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發現,前市長林佳龍任內都未完成簽約,包括洲際棒球場也是未簽約、先營運。
楊議員痛斥「前朝內神通外鬼,到底在包庇誰?」新市府團隊忙著收爛攤子,他質問進度如何?李局長答說,目前已有五成已完成簽約,預計本月底全部簽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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