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國中小教科書選用 明確納入家長代表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家長終於可以參與國中、小學校教課書選用機制了!台中市議員黃馨慧今(16日)教育業務質詢表示,依據去年國教署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市府教育局108年3月已修改教科圖書選用作業要點納入家長會代表,但仍有部分作業要點有疑慮,教育局長表示,將積極檢討改進。
黃馨慧表示,依據國教署107年4月27日即已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書選用注意事項」,第二點規定學校選用教科圖書、應以學習需要,提升教學效果較學目標為目的,且本於民主參與、公開、公正原則擬定相關選用辦法,第三點「學校圖書選用成員應包括學校各處室老師及家長會代表」,但台中市教課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卻遲遲未更新。
黃馨慧指出,檢視台中市政府100年3月7日頒訂的「台中市教育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第五點「學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教師代表至少三人,必要時得邀請家長代表列席」,其中家長參與部分,只有「必要時」和「列席」,無實質決定權,與上述國教署選用注意事項有落差,經提醒後教育局今年3月22日已修改上述要點、納入家長會代表,並應於每年5月選用前一個月,公告選用程序及時間表。
其中,針對修改後要點當中,有關「複審召集人如何產生」、「複審退回機制不明」、「教科書評選表,依據什麼內容來做設計」等疑慮,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將再作檢討改進。
黃馨慧說,政府的公民參與機制不要只做半套,支持將家長會代表納入國中小圖書選用小組,真正落實公開、公正原則,減少社會紛爭,讓孩子可以安心讀書,達到家長與學校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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