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消防升遷不合理 造成資深基層隊員士氣低落 朱暖英:消防同仁的需求要用心去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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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消防局升任評分標準制度,由「六年制」改為「五年制」之後,年資積分計算方式,帶來消防弟兄權益眾大變動。服務滿六年以上的消防外勤基層人員,無法計算六年以前的年資、考績及獎功,進取升職的機會形同窄門。這莫不影響基層消防同仁士氣。雖然,台中市消防局近日,已有參考各方建議提出修正,但最終又不予參酌基層聲音。主管與基層意見再次分歧,無疑是對消防基層熱情澆了一盆冷水。
市議員朱暖英表示,不管那個工作單位,同工同酬、同值同酬,讓升職有制度而且有認同,比較能夠帶動工作士氣。特別是,警察消防同仁工作性質,具備較高的危險性;理應採用相似的銓敘標準,不宜有差別待遇。目前,全國警察機關訂定的「陞遷評分標準表」的計算方式,採取年資績效以近五年全額計算,六年以前則以折半計算加總,各項分數無上限,這是受到基層認知最為公平的計分方式。
曾進財局長表示,消防人員不像警察有其中央法規作為依據,按理並不適用警察升任標準,消防人員應適用地方自治法公務人員的升任標準。不過,朱暖英市議員也隨即指出,過往縣市合併前計分制度警消可以共用,其他縣市也有往例可以依循,但消防局遲遲無動於衷。就此,消防局則對現行升任評分標準制度的修正與否,沒有提出更進一步的意見,局長在議場上的立場略帶保留。
朱暖英市議員說,升任標準的配分訂定了天花板,讓資深基層消防隊員,無法計算六年之前的功績,一概不理過去的辛勤。消防局應該盡力體恤基層工作上,沒有功勞也苦勞的表現。建議消防局曾進財局長,重視改善升遷制度不合理地方,如果多數消防基層同仁青睞,修正採用縣市合併前的制度,會增加同仁士氣與凝聚力,應當慎重考慮改變不合理的地方。這些是消防局內部就能主動調整,警察可以,為何消防不可以,且其他縣市也是採取類似的方法。我們社會秩序安全都仰賴警消,但不行警消權益受損的卻沒人重視,適時呼應基層感受帶人帶心,同仁的聲音需要用心去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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